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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评选2020年度南通市三好标兵和三好标兵竞赛评选活动常态化建设先进单位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关工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11-11 字体:[ ]


各县(市)区文明办、关工委、教育局、团委、妇联,市直有关学校:

为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深入推进全市三好标兵竞赛评选活动常态化建设,经市文明办、市关工委、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市三好标兵和三好标兵竞赛评选活动常态化建设先进单位评选表彰活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家庭、学校、政府、社会教育合力,组织发动青少年积极参与三好标兵教育实践活动,磨炼意志品质,锤炼道德情操,升华思想境界,推动三好标兵竞赛评选自下而上层层开展,为青少年树立可亲、可信、可学的身边榜样,引导他们学习先进、争做标兵,成为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评选对象与条件

(一)南通市三好标兵

1.评选对象

包括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的全市中小学在籍学生。

2.评选条件

爱党爱国爱家乡,积极进取,知礼仪、重礼节;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和鲜明时代精神;在家庭、学校、社会表现突出,个人事迹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具体条件如下:

(1)在家庭做好孩子:孝敬父母、尊敬长辈、自强自立、常做家务、勤俭节约、生活朴素;

(2)在学校做好学生:学习勤奋、成绩优异、创新发明、乐观向上、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爱护公物;

(3)在社会做好公民:热爱祖国、遵章守纪、文明谦让、保护环境、诚实正直、拾金不昧、充满爱心、乐于助人。

(二)三好标兵竞赛评选活动常态化建设先进单位

1.评选对象

三好标兵竞赛评选活动开展较好的县(市)区五部门及学校、基层关工委、校外教育辅导站等。

2.评选条件

在日常工作中,能够把三好标兵竞赛评选活动摆上议事日程,措施手段扎实有效,活动开展丰富多彩。具体条件如下:

(1)建立三好标兵竞赛评选活动规范运行、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一要有组织机构、活动开展等规章制度;二要积极开展三好标兵教育实践活动;三要每年组织开展村(社区)、学校级三好标兵评选表彰活动。

(2)发挥优势资源,形成自身工作特色。

(3)富有教育实效,具有社会影响力。

三、奖项设置

1.市三好标兵。共评选市三好标兵120名,其中市十佳三好标兵10名,市十佳三好标兵提名奖获得者10名。已经受到市五部门表彰的不重复申报。

2.市三好标兵竞赛评选活动常态化建设先进单位。共评选20家。已经受到市五部门表彰的不重复申报。

四、工作要求

1.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评选工作。坚持家庭、学校、社会评价三结合原则,组织中小学校师生、村(社区)校外教育辅导站负责人、家长代表等进行评议推荐。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审核把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持自下而上评选推荐的原则,层层开展评选活动,确保把近两年来在三好标兵竞赛活动中表现优异的学生评选出来,为广大青少年树立真实可信的身边榜样。

2.各级各部门要把三好标兵评选工作作为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抓手,加强三好标兵宣传报道,营造积极向上、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3.各县(市)区五部门共同负责各地评选工作。各地申报材料(附件2、3电子版与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由各地关工委于12月20日前统一报送至市关工委办公室(联系人:姚瑶,电话:85099682,邮箱:85099681@163.com);市直学校报送至市教育局基教处(联系人:华卜泉,电话:85098847)。

附件:1.名额分配表

      2.市三好标兵推荐登记表

      3.市三好标兵竞赛评选活动常态化建设先进单位登记表


        南通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南通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南 通 市 教 育 局

     共青团南通市委员会           南通市妇女联合会

                                 2020年11月11日


关于组织评选2020年度南通市三好标兵的通知(Word版).docx